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制度型开放加速重庆“开放之城”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012版:思想周刊·智库
上一版   
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以制度型开放加速重庆“开放之城”建设
以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重庆日报 | 重庆科技报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 年 07 月 3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决策建议

以制度型开放加速重庆“开放之城”建设

杨疏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指出,要在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上跃上新台阶,提升内畅外联水平,强化门户枢纽支撑,更好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制度型开放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重庆要建设“开放之城”,完成高水平开放与制度创新的使命,必须依靠制度型开放这一重要手段。“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级战略部署已为重庆建设“开放之城”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形成了“重庆—成渝地区—国际市场”的整体布局。虽然“开放之城”的制度型建设已有明确路线,但路线的贯通与实现需要识别关键点、明确现实约束,进而运用行政、立法、司法资源形成合力,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承接落地。

  制度型开放需要拓展贸易制度“创新”范围。通过试点创新方式,以点带面推进重庆市场化制度创新。一是在新兴服务贸易领域,重庆应当依托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权限,建立健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机制,探索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放宽数字贸易重点领域市场准入。二是在跨境贸易领域,重庆应持续积极探索陆上贸易金融规则创新,创新多式联运规则标准,推动跨境铁路及铁海、铁空、铁公联运“一单到底”,探索建立具备物权性质的多式联运运输单证市场化推广机制,协助企业创新运用多式联运运单、提单及国际信用证等各种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同时,围绕跨境电商需求推动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积极支持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制定跨境保税线下业务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跨境商品“存展销”一站式监管运营,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跨境电商全球质量溯源系统。三是在陆上贸易纠纷解决领域,重庆应深入开展铁路运单物权化问题、铁路提单交易问题等涉及“一带一路”、陆上自由贸易“一站式”法律纠纷解决研究,推动形成陆上贸易法律问题裁判规则。

  制度型开放需要提升投资制度“适配”程度。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的新规则正在加速形成,重庆应当抓好以RCEP为主的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机遇,完善“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适配政策体系,打造国际高能级主体引力场和走出去竞争优势。一是在“引进来”投资制度适配方面,重庆应积极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全国率先出台负面清单做法,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与重庆重点产业全产业链的精准匹配度。同时,应当积极对接RCEP规则,放宽对东盟、日韩、澳新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准入范围,深化汽车制造等制造业领域开放,加快推动科研和技术服务、电信、健康及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应持续、全面推动设立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咨询点,推进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工作,健全招商重点领域与主导产业精准对接机制,以产业链的顶层设计,增强重庆乃至成渝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二是在“走出去”投资贸易制度适配方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同时,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跨国公司资金池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积极争取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争取合格境内投资企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试点。

  制度型开放需要强化管理制度“融合”程度。“链群并重”的产业链化、集群化的新经济发展模式要求重庆积极推进“单向突破”向“全面开放”跃升,协同共建区域统一市场管理规则,带动成渝地区乃至西部统一市场建设。重庆的管理观念要从依靠自身资源条件“单打独斗”转变为借势借力区域发展战略“抱团”推动制度型开放,注重利用国家开放发展战略,从“国际对接—区域融合—障碍清理—放管服协同深化”四个方面共同发力,共建统一大市场,联手提升国际话语权。一是在国际制度对接层面,重庆应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设计,对标世界银行国际营商环境评估标准体系,强化要素配置保障,推动由“提供优惠政策环境”向“打造开放便捷、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的制度规则环境”的转变,建立更加符合国际规范和灵活高效的开放管理体制。二是在区域制度融合层面,重庆应积极加快构建覆盖各领域的标准体系,与相关城市建立标准化协调和合作机制,聚焦重点产品服务消费领域,探索建立多元共治的行业管理标准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实施头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等。三是在管理制度“壁垒”消除方面,重庆应当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非市场化规定,促进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衔接统一,探索在成渝地区建立统一的“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规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构建以信用一体化为基础的信息互联互认平台。四是在“放管服”制度协同深化方面,成渝地区要携手推进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最大程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与环节,共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创新构建跨省跨区域“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化、系统化准入准营服务制度。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3上一篇  下一篇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技术支持: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