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熠)2月24日,由市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发布活动在大渡口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的4位发言人,就企业竣工环保验收等问题,现场为大家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我们是大渡口区的一家科技研发型企业,现在,环保竣工验收已执行企业自主验收,我们该如何开展好竣工环保验收呢?”活动现场,一位企业代表提问。
对此,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若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并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当天,发言人们还就优化环评审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的认定和管理等问题向市民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