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中之重。重庆要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提升保障能力,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扎实推进土地整治,探索科学轮作模式。一是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优质粮油标准化示范基地,确保水稻等重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抗旱池、机耕道等建设。三是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因地制宜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积极盘活撂荒地,把撂荒地整治和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相结合,盘活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资源整合。五是进一步强化产业用地支持,针对粮食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等,分配一定比例的产业用地指标,用于仓储、育苗、育种中心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种粮主体培育,有序推进分类施策。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推动产业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二是探索多模式联合与合作。发展区域性联合,结合各区县产业规划,依托粮食产业,引导各类主体抱团成立区域联合组织;培育行业性联合,各区县可依托粮油优势产业组建粮油产业联合体;推进多主体融合发展,探索以产业或营销为基础建立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成立粮油、蔬菜、水果等农业产业联合体。三是支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对于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依托相关科研院所,开展培育和引进新品种、应用推广新机械和新技术等科技成果应用和示范的,给予一定项目补助。市级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共同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风险补偿金,为参与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和示范的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供兜底保障。
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一是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不断增强其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区域辐射能力;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重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化服务实施中的积极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做好相关工作,让农户更容易接受新思想、新技术、新模式,更好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内联农户和外联其他服务组织的纽带作用。二是引导服务主体探索多模式服务。支持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聚焦粮食生产关键薄弱环节,面向种粮主体开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种粮主体的覆盖率,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建立收益保障机制,提高农民种粮热情。一是积极落实粮食生产经营奖补。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一揽子政策,结合地方安排的资金项目,形成政策合力。探索承包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以解决实际种粮农民直补等纠纷问题,切实保障实际种粮农民的获得感,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二是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来源。从增加经营性收入着手,引导农民接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运用更加安全、绿色的生产方式,通过优质、优价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收益;从增加工资性收入着手,依托农村粮食产业,积极开展产地加工、农村电商、冷链物流、乡村旅游等,通过产业的良性发展,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提升种粮综合效益;从增加财产性收入着手,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努力盘活乡村资源、资产,使农民获得更多集体资产股份分红与土地增值收益,让乡村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作者单位: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研究所,本文为重庆市农业农村调研课题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