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整洁的道路、错落有致的农房以及阡陌纵横间的小桥、凉亭、远山,走进大足区高升镇旭光村,映入眼帘的俨然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
“以前这里可不是这样,破旧的农房不少,道路也坑坑洼洼,村民生产生活都不方便。”12月2日,高升镇镇长陈俊沛介绍。
变化就发生在最近两年。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为乡村发展腾空间
2020年9月,大足区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并出台了《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其实,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缺乏用地指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难题。”陈俊沛说,与此同时,大量青壮年进城后,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一户多宅”等问题也是普遍现象,“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宅基地所有权收归村集体,再把老旧房屋、违章建筑等进行清理,与村民协商后进行合理利用,就能给乡村发展腾出更多空间。”
试点开展以来,高升镇成为大足区整镇全域推进的先行镇,开始摸索着先行先试。陈俊沛说,高升镇原本就有良好的芳香产业基础,因此一开始就定下了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总体思路。
按照规划,具体推进分为两步:一方面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危旧房、残垣断壁、垃圾柴草等进行拆除或清理,打造宜居美丽乡村;另一方面,把具有传统建筑风貌的空置老院子保留下来,收集陈列老石磨子、风车、牌匾、农具等老物件,使之变身为“农耕文化小院”。
从反对到满意
“改”出美丽乡村
想法很美好,实际推行却很难。
在旭光村,杨武治一度不愿腾退自己那两间破旧老房,因为那是祖屋,是家族的记忆。
“这种心理是很普遍的,加上许多外出村民都将老屋视为未来的‘退路’等,都成为改革难以推进的重要因素。”陈俊沛说,党员干部起初只能通过“各个击破”的方式开展动员。
“老房子隐患大,不如有偿退出,5年后你要是反悔了,把补偿金退还给村上,我们再给你划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让你重新建房。”在村干部的劝说下,杨武治最终点头答应。
如今,在老杨腾退的宅基地上,村干部安排种上了花花草草“变身”休闲广场,成为村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看着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杨武治也很满意:“挺好的,环境变美了,我也很开心!”
太和村村民师建国也听从村干部的建议,将近100平方米的老房拆除后进行流转,打造成芳香植物种植基地。
胜光村脱贫户刘仁超也是受益者。他的房屋原建在一处危岩上,存在安全隐患不说,交通也极为不便。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当地创造性地运用“跨组建房”的思路,为他在胜光村另找了一处适宜的宅基地建起了新房。
陈俊沛介绍,目前高升镇共清理宅基地6202宗,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6075宗,基本摸清了确权“资产账”。
闲置资产活起来
乡村产业更兴旺
但很快,另一个问题接踵而至:如何让这些“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赋能乡村振兴?
在旭光村陈姓三兄弟的老房,村干部进行了大胆尝试。
“陈家三兄弟长期在外上班务工,房子闲起是一种很大的浪费,所以我们利用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其流转,再结合旧房整治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把这里打造成了农耕文化小院。”旭光村党支部书记陈凯说。
除了农耕文化小院外,一批闲置农房经过改造,成了讲习所、养老院、休闲农业采摘菜园、植物景观带、停车场等,并串成一条精品旅游路线,每年为高升镇带来游客10万人次左右。
家住农耕文化小院旁的村民陈其良说:“以前每个月为了赚点生活费,每到赶场天我都会包些粽子到集市上卖,有时生意不好,还卖不完。现在农耕文化小院建好了,游客不少,我就腾了一间空房当小卖部,再也不用大老远背着粽子去集市上卖了,再搭配销售生活用品和小吃零食,我每个月除了日常开支外还能存下一笔钱呢。”
陈俊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高升镇累计拆除“一户多宅”和复垦宅基地241宗、99.88亩,租赁闲置农房51套,年租赁费30.5万元;日趋丰富的业态,带动村民增收466.06万元,充实集体经济133.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