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元)9月21日,市经信委消息称,即日起,重庆市经信委、四川省经信厅联合启动第二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申报,10月15日前,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双方可分别向两地经信部门提出申报。
自2020年5月川渝两地全面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以来,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成为川渝两地推进制造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包括重庆荣昌高新区与四川隆昌经开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与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等首批川渝两地20个产业园区进行“俩俩结对”,聚焦电子信息、汽摩、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进行协同建设并取得成效。
“此次第二批两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启动申报,将延续这一好做法。”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批示范园区创建范围主要聚焦协同建设电子信息及软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将由两地符合创建条件的产业园区,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区位、合作成效等条件,按照功能共建型、产业共建型、产业配套型、资源开发型、飞地经济型等方式申报创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届时,在合规园区提出申报并经过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上报后,川渝两地经信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审查及评审,并适时对符合创建条件的示范园区予以批准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