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7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数据条例》深入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重庆市数据条例》深入实施的有关情况。
今年3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数据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三部专门在“数据”领域出台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介绍,《数据条例》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0条。
《数据条例》将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归入公共数据的范围进行规范。这样规定,既对政务数据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巩固完善,同时又将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纳入管理范围,更加有利于促进数据价值释放,以及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此外,《数据条例》提出设立数据交易场所,支持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打造交易撮合、资产评估、合规审查、数据交付、登记结算、争议仲裁等运营体系,并对政务部门和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数据交易活动,提出了入场要求。
此外,《数据条例》规定,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重要数据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下一步,市大数据发展局将构建“数据三权”制度,持续推动完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相关制度,坚持“依法治数”,保护数据权益,促进各类数据流通应用。
我市将研究制定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基于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不同环节,健全完善全市“数据安全责任制度”,压实有关单位、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研究制定数据执法司法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综合监管+分行业监管”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协作机制,探索建设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数据安全协同治理模式,逐步实现数据的分类分级安全管理。
研究制定重庆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等配套制度,打造安全、高效的数据共享、开放、运营渠道,持续满足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需要。
研究制定重庆市数据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全市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推动有关单位和组织按要求规范参与数据交易活动,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贡献重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