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时启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印章。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式使用的电子印章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专用章”,以电子认证服务为支撑,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同步启用。
此外,实现电子证照信息统一归集。其中包括统一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标准,建成统一电子证照数据库,提升电子证照数据信息质量。
《通知》同时强调要加快电子证照互联互通。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统一查询、核验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可按照文旅部电子证照申领指南,经身份认证和实人认证后,申领、查看电子证照。与此同时,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电子证照数据的共享调用。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