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
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上学
你到了适当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第一百四十三条
3.成年
18岁成年的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四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4.上大学、参军
上了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
《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