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获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予以了列举: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主要是指夫妻双方的劳动收入,既包括工资、奖金,也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等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主要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各种收入,以及投资所取得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享有的知识产权所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属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该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基于对立遗嘱人和赠予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该财产归属夫妻一方所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项规定是《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兜底条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避免挂一漏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