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激光手术的原理是,利用激光将角膜削薄从而达到矫正的效果。客观来讲,任何一种手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除了来自仪器设备的性能、手术操作者的技巧之外,更重要的是患者的筛选。
目前医学界对激光角膜屈光手术适应症与禁忌症已有了如下明确的界定。
激光手术适应症:
1.年满18周岁以上。这是因为不满18岁的人眼部结构没有完全稳定,所以暂不适合手术矫正。
2.患者本人有通过这种手术改善近视的愿望,心理健康,对手术疗效有正确的预期。
3.近视度数相对稳定,即连续2年每年近视增长不超过50度。
4.停用角膜接触镜达一定时间,停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超过一周,停戴硬性角膜接触镜超过1个月,停戴角膜塑形镜超过3个月。
激光手术中绝对禁忌证:
1.圆锥角膜、角膜扩张性疾病。角膜过薄(小于450微米),角膜基质或内皮营养不良, 重度干眼症、干燥综合征,或反复发生病毒性角膜炎的患者。
2.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硬化等。这类人群容易出现角膜溶解,因此不建议进行切削角膜的操作。
3.全身系统性或部分代谢性疾病。如严重甲亢或甲亢性突眼,这类人群角膜暴露严重,做手术易增加角膜病变的可能性。
4.眼部活动性病变。如眼内感染、角膜感染等,在感染或发炎期间禁止手术。
5.患有严重的白内障、青光眼。白内障主要是晶体代谢紊乱引起的,而利用激光手术对角膜进行切削,并没有“对症下药”,因此不建议;严重青光眼患者,通常眼压过高,有时术后要用到激素,可能不利于眼压控制。
除了以上一定不能做近视眼激光手术的人,激光手术中相对禁忌症包括:1.年龄在18岁以下者;2.糖尿病患者;3.有眼科手术史人群;4.瘢痕体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