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近日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后的首次修订,弥补了旧版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遵循“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要求》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中心理念,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规模,明确了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要求》以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重点,融入安全防范新技术、新理念,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防范措施、系统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提升校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相协调。(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