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将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全方位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此次《通知》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从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可谓全方位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
在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今明两年要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等。
就业服务有“温度”
“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通知》还大幅度简化求职就业手续,相关措施包括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等。”储朝晖表示,在多方积极应对“就业大考”的背景下,简化就业手续、取消重复体检、优化就业服务充分体现了措施的“温度”。
在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方面,《通知》提出五大措施。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为提供求职就业便利,《通知》要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此外,在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方面,《通知》指出,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打通就业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据统计,5月9日至15日的“就业促进周”期间,全国各地各高校计划举办超1.5万场招聘会,累计提供超80万个岗位。当前,高校、地方政府、网招平台、用人单位等多方主体积极响应中央部署。
国家提供相应促就业相关一揽子政策措施普遍见效的同时,还存在哪些难点堵点呢?储朝晖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一些企业仍旧处于“低谷期”,部分行业仍在裁员,也影响到就业市场上优质岗位的供需平衡。此外,部分地区和领域存在诸如促就业政策落实不力、隐性学历歧视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有专家指出,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有时间、有空间、有条件,就目前形势来看,国家在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落实的同时,还需配合调整部分相关政策,来确保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