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意见》强调,在资金支持、创业培训、人才聘用等方面,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送上政策“礼包”,让春节后广大留乡人员创业就业吃上了“定心丸”。
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解决融资问题是关键。从广大农村人员来看,多数人都愿意在家乡创业,为家乡发展做点有益的事,但资金问题往往成为制约他们的“拦路虎”。如何解决扩大农村资产抵押范围,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让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村、向有条件到农村创业人员倾斜,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
要确保《意见》对返乡入乡创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使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要切实落实税费减免,对土地租用、场地安排给予财政创业补贴。同时,对农村需要的人才,要采取引进、培养、培训多种办法,为育人、引人、留人创造必要的环境。
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乡村公路、水电、电商、交通等投入,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符合条件的乡村开辟延伸寄递物流线路及网点,降低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县域内,可根据需要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培训基地等,采取“公司+农户”“产+销”模式,大力发展餐饮、民宿、乡村旅游和特色农产品,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提档升级,既要保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中获利,又要保障当地农民有收入,双方都能享受更多增值收益,返乡入乡创业才能行稳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