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将依法从严查处使用“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误导性表述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通知》要求强化条件保障,加强配备视力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严格监督管理,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