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聘为特级技师,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企业应根据实际,吸纳特级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投标技术评审等工作。
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还可按规定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