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别名耍花灯、花灯戏,是流行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民俗活动。2006年,秀山花灯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秀山花灯有两人表演的单花灯、四人表演的双花灯、多人表演的群花灯,音乐包括曲调和打击乐两部分,曲调有“正调”“杂调”之分,打击乐曲牌有《懒龙过江》《猛虎下山》等四十余个。
秀山花灯表演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表演花灯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包括祭灯、启灯、开财门、观灯、送寿月、闹红灯、拜年祝贺、谢主、辞神、烧灯等。
在长时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抢救、保护秀山花灯,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土家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