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共同印发《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适当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覆盖范围。持续做好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以下简称专账资金)、培训任务等情况,将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支持帮助更多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2.统筹完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管理。完善“两目录一系统”(即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照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发挥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统筹作用,对接好职业技能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3.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和教师的积极性。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