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如何理性留学明确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如何让亲子关系更“近乎”?教育部开启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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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如何理性留学
明确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如何让亲子关系更“近乎”?
教育部开启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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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01 月 0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明确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吴婷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为了防止实践中个别教师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实施,《规则》专门对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作了明确和细化。一是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通过划定这些“红线”,有利于教师规范行为、把握尺度,也有利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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