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部署的引领性、支撑性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包括跨省市级层面、毗邻交界地区层面、省市内部层面,需要从经济区的角度推动跨区域规划管理、行政审批、产业协作、市场监管、生产要素流动、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等方面改革。深化推动改革,在关键机制方面需要解决财税利益分享、财政协同投入、统计分算等机制障碍,在跨省市推动改革方面需要解决推进机制不完善、经济管理权限不对应、产业协作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在毗邻地区园区合作方面需要解决企业税收政策、用地政策、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价格、能耗和污染物指标分配不一致等难题。
推动改革关键机制取得突破。推进适度分离改革最关键的是要在合作地区形成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成熟的合作模式,推动建立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长效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跨区域财税利益联结机制。出台推动跨区域合作支持政策和跨区域合作利益分享的具体指导文件,探索跨区域合作税收分成跨区域解缴具体办法。争取支持,研究设立立足合作省市、服务西部的政策性开发银行,组建跨区域的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二是建立跨区域财政协同投入机制。争取支持,开展跨区域合作园区单独发行政府债务、财税征管一体化等财税制度改革探索,支持发行跨省市重大基础设施专项债及超长期专项债,支持设立跨省市投融资平台公司、成渝同城化发展投资基金。三是建立跨区域统计分算机制。争取支持,探索对跨区域合作平台通过单独赋予统计虚拟区域代码或增加统计报表标识字段等方式,建立跨省市统计分算机制。
推动跨省市层面开展改革。推动成渝地区形成一体化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从多个层面长期推进,特别是在推进跨省市改革工作机制、建立对应的经济管理权限等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建立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建立省市级领导联系跨省市合作园区工作机制,毗邻地区结合实际联合组建协调机构,设立常设的跨区域规划编制和行政审批协调机构等,探索通过委托管理、组建管委会、成立管理公司等形式组建合作园区管理运营主体。二是根据毗邻地区经济特征分类探索合作模式。对跨省市毗邻交界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跨区域共建工业园区、高效农业园区、生态旅游区等形式开展合作。对于非毗邻交界地区鼓励采取总部经济、飞地经济、项目合作、企业迁建等方式推动合作。在省市内部市区之间、区县内镇街之间开展推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试点。三是推动建立相互衔接的经济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分期分批同步授权毗邻地区合作双方行使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动毗邻地区先行统一办事材料、标准、程序。四是推动跨区域产业规划协作。在跨省市毗邻地区研究设立若干经济新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统一规划产业发展。建立完善跨省市产业规划协调机制,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跨省市毗邻地区布局,完善现有优势产业跨区域固链补链强链机制,出台跨区域招商引资合作政策措施。
推动跨省市合作园区开展改革探索。跨省市合作园区是推动分离改革的重要方式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推动形成跨省市紧密型合作需要在合作园区解决诸多的管理不一致问题。一是推动跨区域土地利用制度改革。争取支持,开展跨行政区用地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开展放宽设置土地储备机构限制等改革探索。对跨区域合作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单列管理,下放建设用地收储和出让审批权限到跨区域合作园区。支持对合作园区内郊野公园、防护绿地、水体等不纳入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计算,实行只征不转。探索建立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机制。二是推动跨区域税收制度改革。围绕毗邻地区产业扶持、企业奖补、税收优惠等方面全面梳理跨省市相关政策差异,本着税负从低、政策从优的原则推动毗邻地区逐步消解税收政策差异,支持在跨省市合作园区建立统一的税费征管服务中心。三是推动跨区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争取支持,给予跨省市毗邻合作园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登记等方面政策支持,推动“市场准入异地同标”。健全常态化跨区域市场监管案件办理、风险研判、重大突发事件协同联动合作制度。四是建立统一的生态环保准入和能耗政策。跨省市合作园区内企业实行统一的生态环境准入政策,支持耗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指标单列;制定协同一致的碳达峰减排方案。
(作者系市委党校第79期市级机关处长进修班,市委办公厅改革督察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