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珩)3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我市多家医院已经在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早在2017年,我市就确定了60家医院成为首批检验结果互认单位,检验项目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25项。“从医生角度来说,当然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患者省事省钱。”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医院(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李国庆说,不过,如果检查检验结果模糊不清或者需要更高清的检查结果,例如高分辨CT等,可能会考虑重新做,“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告知患者重新检查的必要性和原因。”
按照日前公布的《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作为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措施之一,2022年底前,我市将实现市内同级医院间、医联体内及川渝两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