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四川省涪陵地委常委、涪陵地区行署副专员、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离休干部唐书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9月13日在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逝世,享年97岁。
唐书春,男,汉族,山东省莱州市(原掖县)人,1924年7月生,1945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唐书春同志1945年2月至1946年1月山东省掖县西由镇、过西区粮库会计;1946年1月至1948年3月山东省掖县粮食局会计;1948年3月至1949年4月山东省西海专区粮食局会计、会计股长;1949年4月至1949年8月江苏省镇江专区税务局副科长;1949年8月至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西南服务团四支队一中队会计;1949年11月至1950年3月四川省涪陵专区粮食局粮政股长;1950年3月至1950年8月四川省涪陵县粮食局局长、财政科科长;1950年8月至1951年5月四川省酉阳专区粮食局会计股长;1951年5月至1957年6月四川省酉阳专区粮食局副局长,涪陵专区粮食局副局长、局长,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7年6月至1970年12月四川省涪陵专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12月至1983年7月四川省涪陵地革委计划组组长,地革委副主任、主任,地委常委,地区行署副专员;1983年7月至1990年11月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顾问(正厅局级);1990年11月离职休养;2009年9月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2019年10月提高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唐书春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定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5时在涪陵殡仪馆日月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