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记者认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全面发力,还要抓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这个“关键点”。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能力的经济基础。
荣昌区清升镇古佛山社区的干部告诉记者,在开展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以前,社区基层组织主要靠财政拨款维持基本运转,在开展公益事业、扶持困难群体、助推特色产业等群众工作方面“手长袖子短”,干部说话没人听,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弱化。
这几年,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充实,社区不仅每年给所有村民分红,也有一定资金开展公益事业,扶持困难群体,小孩考起大学、老人生病都有资助金、慰问金,干部说话也有人听了。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也是发挥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提高国家资源转移效率的重要平台。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国家大量向农村转移资源,虽然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缓解了农村贫困,提高了农民的发展能力,但在农村基层也同时出现了费力不讨好、资源转移效率低下的普遍性问题。甚至一些地区还出现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的问题,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国家为农民建设基础设施,农民却当“钉子户”坐地要价的情况。
这是为何?
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发挥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于上世纪80年代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长一段时间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发展。但在大量农户进城务工经商的现今农村,农户与土地关系已经变得十分复杂,农户与村庄的利益关系也变得十分复杂。而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面对的是不利于规模化经营的碎片化土地和利益诉求各异的分散农户,效率自然低下。
要提高国家资源转移效率,关键是要将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有能力对接国家资源,将国家资源转变为自己建设美好生活的能力。而将农民组织起来的关键,又在于能否利用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既要充分体现“分”的积极性,又要加强集体经济“统”的职能,使之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无疑是更好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提高国家资源转移效率的“关键点”。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可倒逼村级组织把村民组织起来、把资源整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从而更好盘活用好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有效推动各类资源向农村基层下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