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松)“酒司机”热心帮他人挪车,没想到把车开下两米高的堡坎。12月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南岸区公安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这名“酒司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同时因对事故负全责,而保险公司有权对酒驾发生的事故拒赔,李某只得自掏腰包赔付车辆和门面的损失约4万余元。
12月12日21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西区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四公里人行天桥处,一辆轿车冲下堡坎。
民警在调查询问时,满嘴酒气的轿车驾驶人李某竟表示:“我虽然喝过酒,但是请了代驾,只是帮人挪车。”经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1毫克/每毫升血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联系吊车救援事故车辆,并将李某传唤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了解,李某当晚与朋友吃饭,喝了两瓶啤酒,随后请代驾把自己的车开回家。当行驶到学府大道四公里天桥下时,他认为路边一辆临停的白色轿车占道影响其正常通行,李某便下车查看。当时轿车副驾驶坐着一名不会开车的乘客,驾驶员不知何时回来。李某头脑一热,竟直接钻进驾驶室,准备帮忙把车挪开,结果由于操作不当,刚开几米就冲下堡坎。
所幸堡坎下面堆着许多水泥、河沙,起到缓冲作用,李某和车上的乘客没有受伤。
由于李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巡警判定由其负事故全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而保险公司则对酒驾发生的事故拒赔,李某只得自掏腰包赔付了车辆和门面的损失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