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公示全文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