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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住房公积金的“公”,应当更多体现在覆盖面上。
稳定就业者通常能够按月缴存,而对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进入这项制度仍不够便利。有人每天穿行于城市街巷,为城市运转付出劳动,却未必拥有稳定的住房保障。有人换一座城市工作,也期待账户转移和异地使用更加顺畅。这些现实诉求,正是改革需要回应的问题。
扩大制度覆盖面,不能只是增加一个参缴渠道,更要让不同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缴得起、接得上、用得着。否则,即使最高贷款额度不断提高,对没有账户或缴存能力有限的人来说,也只是一个遥远的数字。
第三,住房公积金要用得更活,也要管得更稳。
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积累的住房资金,关系众多缴存人的权益,拓宽用途必须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各地经济水平、房价租金和个人资金使用情况不同,具体政策不宜简单一刀切。哪些情形可以提取、额度如何确定、材料怎样核验,都需要精细设计。
但强调安全,不能等同于层层设卡。防范风险,也不能让合理需求在烦琐证明中来回奔波。真正有效的管理,应当更多依靠信息共享、数字核验和信用约束,既防止骗提套取,又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把风险管住,把流程理顺,制度的善意才能真正抵达生活。
从帮助买房走向服务安居,看似是使用范围的调整,实质上是公共服务理念的更新。它不是鼓励群众把账户里的钱取空,而是要让这笔钱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派上用场,不是削弱住房保障,而是让住房保障覆盖更多真实、具体的人生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