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商标维权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野。近期,“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桔子”酒店诉“橘子”宾馆,两个维权方“出师不利”,被舆论浇了冷水。早前,“格力”电器诉“恪力”电商,后者经营范围包括家电销售,“格力”胜诉。三起案例,看似都是“一个字”引发的纷争,胜挫对比却非常鲜明。
应该说,每起案例都是“个案”,是非曲直无法用三言两语概括,实际情况也千差万别。但无论如何,至少应该有一个共识:依法开展商标维权,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一方面,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鼓励企业持续创新、深耕品牌。另一方面,严打假冒仿冒乱象,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切实保障。因此,对待商标维权,必要的“平常心”不能少。
当然,权利可以行使,但绝不可以滥用。法治所守护的,始终是公平公正。像“渝见”和“橘子”这样的小商户,大多缺乏法务支持。遭遇诉讼后,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高昂的应诉成本,将直接对其生存造成冲击。如果大品牌以维权打假之名,行“批量收割”之实,抠字眼、“一刀切”式起诉小商户,把商标维权异化成索赔牟利,法律不会纵容,舆论也不会盲从。
与此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一点,司法不能被舆论裹挟。民意共情的温度,和法治裁定的尺度,不能混为一谈。回望两个备受关注的案例,客观而言,小商户面对镜头的哭诉很有感染力,极易牵动大众恻隐之心。各方声援“渝见”和“橘子”,反映了朴素而宝贵的正义感,但越是在这样的情绪氛围里,越要警惕陷入“谁弱谁有理”的认知惯性。
大品牌、小商户,归根结底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谁有理、谁没理,最终还是要交由司法来定夺。有人在法务层面占优势,有人在舆论层面被支持,但司法必须守住公正底线,不能厚此薄彼。“格力”胜诉,正是基于严谨求证和客观判定。妥善化解这类纠纷,需要司法精准甄别恶意侵权与合规使用,区分正当维权与权利滥用,以精细化裁定保障各方权益。
就在近日,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释放“强治理”的鲜明信号。法治越健全,市场越健康。说到底,任何维权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标尺。把握好保护创新与包容经营的平衡,既不纵容“商标霸权”,也不惯着“蓄意碰瓷”,方可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