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施行标志着重庆养老服务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6月29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人就《条例》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织密四级网络
养老服务“触手可及”
《条例》共十章七十一条,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制度框架,着力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针对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条例》明确提出健全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我市此前已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此次迭代升级提出市级示范、区县统筹、乡镇联动、村社衔接的新格局。市级层面探索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区县层面整合社会福利中心等功能,增强资源协调能力;镇街层面依托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资源链接、上门服务等作用;村社层面通过社区站点提质扩容,积极发展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学、助乐“六助”服务,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养老服务。
在用地保障方面,《条例》明确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机构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建筑师李峰介绍,将通过容积率奖励政策鼓励新建项目配套养老设施,并支持盘活闲置厂房、校舍等存量资产改建养老用房,全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深化医养融合
特色业态“百花齐放”
医养结合是老年人关注的重点之一。《条例》专章规范医养康养结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依法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推动“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结对共建”三种模式深度融合。目前,全市医养结合床位已达4.6万张,2328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累计服务老年人48万人次。
在社区层面,社区卫生服务深度融入“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成30家社区医养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由3名基层医护人员、1名上级医院医生及志愿者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等服务,2025年免费健康体检超400万人次。居家层面,120余家互联网医院提供在线复诊、处方流转等服务,105家医院开通“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护人员上门护理2万余人次。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邢雅翕表示,推动医养结合的根本目的,是让每一位重庆老年人都能在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中,享受到便捷、有温度、有选择的健康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
人才资金“双向赋能”
为打破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条例》从财政、金融、人才、数字赋能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安排。财政方面,要求市、区县政府将养老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国家要求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金融方面,鼓励信贷融资创新,支持利用专项债券补齐设施短板。
人才保障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专章设定培养培训、岗位补贴、技能等级认定、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今年4月,市人力社保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计划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以上,培育300名骨干教师、30个优质培训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二级巡视员梁碚嘉介绍,行动实施近两个月来,全市已开展政策性培训2.8万人次、技能人才评价2.2万人次,通过定期发布紧缺职业目录、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开展薪酬调查发布工资指导价位等举措,让从业人员晋升有通道、干事有奔头、薪有所属。
市民政局副局长余东海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实抓细《条例》宣传、解读和配套政策制定,统筹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施建设、居家社区服务、银发经济等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全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让重庆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