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刘女士选择短途周边游,并入住了郊区的民宿。回家后,她接到了民宿老板的“回访电话”,“说了一大堆,最后问我能不能给一个五星好评”。刘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社交媒体上,很多网友都分享过自己的类似经历。
数字化消费时代,线上评价已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随之而来的“追要好评”现象日益普遍,从餐饮、住宿到网约车、快递,几乎覆盖所有线上行业。这种看似礼貌的索评行为,已成“客客气气的骚扰”,引发许多消费者反感。
现实中,商家索要好评的手段层出不穷。如,利益交换型,商家以赠送小礼品、优惠券等为交换条件,现场要求顾客给五星好评;电话、短信轰炸型,消费者完成消费后,频繁接到商家回访电话或短信,不胜其烦。这种由利诱、催促产生的“好评”,无法反映真实消费体验,将导致评价体系失去可信度。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禁止经营者“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也明确禁止经营者在没有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向消费者拨打商业性电话……种种刻意引导消费者给好评的行为,已涉嫌触碰法治红线。
“追要好评”,必须差评。打着“调研”“回访”旗号引导消费者好评,背离了评价制度的设计初衷,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此,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恶意骚扰消费者的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对于不择手段“追要好评”的商家,该亮红牌就亮红牌。唯有果断处置,刹住这股歪风,方可还消费者一个清静透明的消费空间。
与此同时,人们不妨思考一下:商家为何如此热衷于好评。互联网经济中,用户评价往往与商家曝光度等高度关联,谁好评多谁更容易被推荐在前。因此,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也应进一步优化评价机制,弱化单一评分权重,完善防刷评、防骚扰机制,规范商家经营。特别是,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从源头上降低商家“电话轰炸”的可能。
说到底,商家要明白:好口碑不是“要”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把“追要好评”的精力用在改进服务上比什么都有用。坦诚待客、服务到位,消费者自然会主动点赞。一句真心实意的“特别好”,远胜一百个不情不愿的“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