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指出,要突出基层导向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域实践,突出系统集成完善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切实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中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善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要从锚定基层坐标、聚焦基层需求、强化基层实践与夯实基层保障四个方面重点发力,全方位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走深走实。
锚定基层坐标,筑牢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思想根基。基层是社会矛盾的交汇点,也是各项政策法规的落脚点。突出基层导向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是强化法治理念,让法治精神浸润基层、深入民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基层事务纷繁复杂、利益多元,只有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确保基层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方面,要推进基层党建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强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凝聚基层法治共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引导多元主体依法依规参与基层治理。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培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创新普法形式,运用短视频、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重庆法治故事,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维护公正的良好氛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聚焦基层需求,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基层需求是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唯有紧扣基层实际、健全制度机制,才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一是健全党领导基层法治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基层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差异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建设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制度遵循。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运用数智技术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在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中开发建设乡镇(街道)执法办案核心模块,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信息互享、执法协助、案件移送等制度。此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以制度刚性保障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
强化基层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效能。实践是检验法治成效的关键。唯有立足基层一线、深化实践探索,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一是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权益保障,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积极推行“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守护家庭和谐;关注“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温情守护社会和谐。三是推动法律服务基层实践落地,加快法律服务向基层倾斜、向乡村延伸,精准对接基层治理、群众生活需求,细致梳理基层矛盾焦点,提供针对性普法与咨询。同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培育“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等基层治理品牌,以鲜活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四是探索数智法治基层实践新场景,健全基层治理数智化平台,在社区安防、流动人口管理、纠纷在线调解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在线预约等领域开发数智化应用,推动“云上共享法庭”“5G车载便民法庭”等创新成果向基层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夯实基层保障,凝聚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强大合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向基层延伸,离不开坚实的保障体系。要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短板,从阵地、队伍、经费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凝聚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磅礴力量。一要加强阵地建设。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场所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站,用公共法律服务的“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千条线”。二要夯实队伍支撑。整合优化基层各类网格,将党建、综治、城管、民政、环保、应急等各类职能网格整合为综合网格,推行“多格合一、一网统筹”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配齐配强网格员队伍,健全网格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同时,建强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专业人力支撑。三要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基层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科学适配基层平安法治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普法宣传、阵地建设、队伍培养等;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实际需求与发展水平优化投入,确保基层法治建设获得稳定支撑。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