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政务投诉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近日,《人民日报》刊发深度报道,聚焦基层举报投诉中的信息泄露与打击报复等问题。
刘先生投诉当地一企业养殖尾水排放污染问题,环保部门打来电话要“好评”,还“惊动”了隔壁乡镇的工作人员,向刘先生亲友施压;杨女士在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反映污染问题,立刻就被当地乡镇干部“精准定位”,连累任村干部的父亲迫于压力放弃换届选举……一人投诉举报,竟致全家不得安宁。
杨女士问得好:为何不想解决问题,只想“解决”反映问题的人?公众通过公开渠道表达诉求,目的是推动问题整改、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砸谁的饭碗、阻碍谁“进步”。个别工作人员看到监督举报,就将其视作需要“摆平”的麻烦,而非改进治理的良药。这种逻辑上的本末倒置,根子上还是政绩观生了病。
忠言逆耳利于行。如何面对批评和监督,体现的是愿不愿倾听群众呼声、能不能为民纾困解难。当依法维权成了“铤而走险”,谁还愿、谁还敢去做指出问题的“出头鸟”?当人们被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矛盾又怎能被及时发现处理?久而久之,损害的是政务服务公信力,影响的是基层治理真效能。
须知,“为举报人保密”是我国法律和制度体系中的常识性要求。投诉者、举报人乃至相关亲友的信息遭到泄露,已不是“无心之失”,而是有意识的“强制静音”。这其中,既有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欠缺的因素,也有现行信息管理制度的漏洞。有关部门、承办单位要完善保密管理、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对投诉举报信息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分级保密,厘清信息安全漏洞及流程薄弱点,从根本上防范同类事件发生。
与此同时,更要思考基层人员为什么闻投诉色变,不惜威逼利诱“求放过”。一些地方在考核评优中存在“一刀切”倾向,过度看重“投诉量”“办结率”。有不同声音出现,先给人扣一顶履职不力的帽子。如此导向下,基层人员难免进退维谷。基层治理千头万绪,要缓解基层人员的“举报焦虑”,离不开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容错机制。
落实“为举报人保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从善如流”风尚,事关基层治理质效。投诉举报机制,一头连着民心民情,一头连着政务公信,应当在正确的轨道上发挥积极作用。守护信息隐私,让公众愿发声、敢监督,才能把政务服务的“连心桥”架得稳稳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