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作的关于社会救助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作了说明。
社会救助法草案二审稿
加强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社会救助法草案2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关于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方面的规定。
草案二审稿在总则中增加规定:社会救助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根据“必要”原则,将申请社会救助时需要报告的信息限定为“与申请社会救助相关的情况”;增加规定泄露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目前有的地方允许当地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口申请有关社会救助,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2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法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修正草案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修正草案共22条。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方面,修正草案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强迫、欺诈、贿赂、恶性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在完善监管措施方面,修正草案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关于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
明确身份属性和招录、退出等制度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2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7章47条。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介绍,草案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明确身份属性,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人员。
规范人员管理方面,草案分别明确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的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落实保障措施方面,草案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规定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伤亡附加保险和福利待遇;加强职业安全保障,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并对医疗待遇、退休、抚恤等政策作了衔接规定。
实施监督惩戒方面,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对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检举、控告进行处理,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