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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张莎)记者2月1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作为全国首批3个省级试点地区之一,重庆自2025年8月启动试点。此次政策全面实施后,居家上门服务消费补贴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从500元上调至800元。项目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重庆作为试点地区政策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根据新规,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维持消费抵扣比例40%、月最高补贴800元不变。通知要求各区县做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前摸排失能老人底数,通过第三方集中评估等方式降低实施成本,为精准发放补贴及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数据支撑。
在扩大服务供给方面,新政明确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面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亮证服务。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通知强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齐芳表示,本轮补贴政策从需求侧与供给侧双向发力,补贴比例与额度的调整既契合我国超九成老人居家养老的国情,也符合重庆城乡养老服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齐芳建议,下一步应加快制定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完善差异化服务定价机制、优化服务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动态跟踪评价,推动重庆养老服务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为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提供“重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