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稳进提质、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就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大会决定的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30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议案10件。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1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9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1月30日下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相关议案是否立案逐件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议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案由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要件,具备立案条件,建议作为议案立案办理。
1月30日晚,大会秘书处召开秘书长会议,对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认为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同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由于10件议案均属于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按照我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认为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将立案的10件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财经委审议1件、监察司法委审议2件、农委审议2件、环资委审议1件、教科文卫委审议2件、社会委审议2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般应当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向代表反馈,并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