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杨铌紫)在今年全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成玲提出,加快推进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地方立法进程。
李成玲介绍,新就业形态用工模式下,劳动者工作内容灵活、时间弹性大、组织管理松散,绝大多数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间不具有劳动关系,不适用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企业不具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劳动报酬与休息休假权益也面临挑战。李成玲谈到,新就业形态用工模式下,从业人员的报酬受平台算法派单影响较大,可能存在工作总时长、工作总量或工作强度与报酬金额倒挂的情形。
此外,部分从业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可能为多个平台同时或交叉提供劳动,各平台工作时间统计不共享,这些都可能导致从业人员过度疲劳、增加工作风险。
事实上,重庆已在积极探索。2021年,重庆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又于去年发布《关于做好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权利、劳动报酬权益、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解决了部分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但这些也凸显出系统性保护相关从业人员权益不足的问题。”李成玲认为,地方立法是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困境的关键抓手。
她建议,加快启动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地方立法进程,明确平台企业、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与履约责任;健全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配套保障制度,通过法治化、规范化手段,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与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