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文化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强调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文化产业繁荣是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生动体现,也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当前,新一轮数字技术变革加速演进,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正深刻重塑文化生产方式、传播形态和产业结构。在此背景下,文化产业处在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关键阶段。如何把握数智化转型机遇,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已成为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要坚持以内容为根本、以技术为引擎、以治理为保障、以人才为支撑,推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主体协同联动,不断在数智化转型中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
以数智化重构文化生产机制,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供给空间。文化产业发展的起点在于优质内容供给。数智化转型首先驱动文化内容生产方式的系统性革新,核心在于激活文化资源、革新生产流程、培育新兴业态。一是构建文化资源数字基座。系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非遗项目、艺术典藏的高精度数字化采集与结构化建模,建立标准统一的文化数据资源库。如“云上博物馆”,将静态遗产转化为可计算、可调用、可再创作的数字资产,为内容创新提供源头活水。二是推广“人机协同”创作模式。积极引导文化机构与创作主体运用AIGC、知识图谱等技术进行辅助创作,建立“创意生成—内容优化—效果评估”的智能创作流程,推动内容生产从劳动密集型向创意驱动型转变。三是培育文化领域专业工具与应用场景。鼓励开发面向影视、文博、动漫等细分领域的专用算法与工具平台,推动数智技术与文化创作深度融合,避免“技术空转”,切实提升内容生产的专业品质与创新效能。
以数智化重塑传播消费场景,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文化产业的价值实现依赖于市场认可度与用户触达率。数智化通过重构传播路径与重塑消费形态,为打开市场新空间提供了关键支撑。一是建设智能传播中台。整合跨平台用户行为数据,构建动态更新的文化消费画像,通过算法推荐实现内容与受众的精准匹配,推动传播从“广撒网”走向“精准对接”,提升转化效率。二是打造沉浸式、交互式消费新体验。推广VR/AR/MR、实时渲染等技术在文旅场景中的应用,开发云展览、数字孪生景区等新产品,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从“被动观看”到“深度参与”的转变。三是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以文旅场景为牵引,依托小程序、文旅App等平台,将内容展示、产品销售、互动体验和服务保障有机整合,推动线上引流与线下消费协同发力,拓展文化消费的深度与广度。
以数智化提升文化治理效能,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空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与之适配的现代治理体系。数智化为文化治理从经验判断、人工监管转向精准、高效的运行模式提供了可能。一是构建智慧、协同的文化产业监管体系。依托数字平台,将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传播流通、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对文化产业运行态势的动态掌握,既提升监管效率,也避免简单、刚性管理对创新活力的影响,让文化治理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二是推动政策制定回应发展需求。围绕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加强对不同领域、不同业态发展状况的动态掌握,及时识别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推动扶持资源向潜力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投放,让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三是健全文化数据要素的规范利用机制。顺应文化产业数智化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明确文化数据的权属边界、使用规则和安全要求,探索规范、有序的数据流通方式,既保护创作者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又推动数据资源合理利用,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以数智化培育新型产业主体,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空间。人才是文化创新中最活跃的要素。数智化转型亟需一批既懂文化又懂技术、兼具创意与运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一是深化产教融合与跨界培养。支持高校设置数字文化、艺术科技等交叉学科,与文化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实验室,开展项目制学习,打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堵点。二是搭建产业人才赋能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牵头建设数智技能培训平台与文化创意资源共享库,为中小微文化企业和独立创作者提供技术工具、数据资源与技能培训,壮大数字文化创客群体。在此基础上,通过项目揭榜、场景开放等方式,引导人才围绕产业需求参与内容策划、产品设计和平台运营,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提升综合能力,实现从“学技能”向“做项目”的转变。三是优化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在文化领域职称评审、项目申报中增设数智创新成果认定条款,鼓励通过技术入股、收益分成等方式激发人才活力,形成“产业吸引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重庆科技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