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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下月实施 聚焦哪些民生关切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周松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实行“行为即罚”,不再等到出事才处理。

  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如果拒不改正不仅会被罚款,还有可能被拘留。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漫画/乔宇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视频 扫一扫 就看到

  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直面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社会治安问题,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对治安案件的办理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变化?将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近日,记者采访了一线公安民警,来听听他们的专业解读。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解读人

  内保支队客运大队大队长 魏鸿

  基层基础工作支队派出所建设指导大队大队长 梁松涛

  公共秩序管理支队大型活动安保大队大队长 杨垚

  无人机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李宁

  

  干扰公交驾驶:拘留或罚款

  第四十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设施、设备,或者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拉扯、殴打驾驶人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解读:修订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相应处罚标准,警方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只能适用“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条款,一般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难以有效遏制此类高风险行为。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第40条新增了相关条款,实行“行为即罚”,不再等到出事才处理,将有效规范乘车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谨言慎行、文明乘车,有效降低因不理智做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风险。

  新法还明确,如果乘车人辱骂、拉扯甚至殴打驾驶员的行为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程度,将直接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简言之,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源头给“车闹”划出红线,强化了对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前端保护。

  高空抛物:没砸到人也算违法

  第四十三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新法实施以前,对“高空抛物”行为缺乏明确的行政处罚独立条款。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高空抛物”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独立违法行为,实行“行为即罚”,只要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危险即可处罚,无需实际损害发生。还明确了与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的适用关系,实现“治安处罚+刑事追责”的梯度治理体系。

  通过实行“行为即罚”增强法律威慑力,遏制随意抛物行为,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头顶安全”的前端保护。未来,警方可直接依据新条款对抛物行为进行处罚,从而引导公众强化行为约束,自觉遵守在高空禁止抛物的规范。

  制造生活噪声:不听劝阻最高处十日拘留

  第八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以前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次修订,一是增加处罚的前提条件,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有效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才进行处罚。二是加大了处罚力度,经劝阻后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一般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修订后法律威慑力得到强化。同时,先调解后处罚,推动基层组织与公安协同共治。比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这一行为,按照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后可处最高十日拘留及一千元以下罚款。

  饲养动物:遛狗不拴绳伤人最高可拘十日

  第八十九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后,针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惩罚力度加重了,罚款上限提高至一千元。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饲养烈性犬的问题,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法还明确要求饲养人对动物主动采取安全措施。首先公民要遵守《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养犬行为规范。例如,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必须系犬绳且所系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和大型犬出户时,必须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等。

  无人机“黑飞”:最高可拘留十五日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解读:过去,对于无人机“黑飞”等行为,主要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罚款或没收设备,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的条款进行处理,在执法定性上不够精准直接。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首次将这类空域违规行为直接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处罚范畴,处罚定性更明确。设立了“情节较重处五日至十日拘留”的处罚标准,并为非法穿越国(边)境的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处罚,为“黑飞”划出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新法旨在让市民遵守空域规则,鼓励飞手主动通过“国家无人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查询禁飞区、提前申报飞行计划。

  它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结合,形成了“罚款+拘留”的梯度治理模式,既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又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网络涉黄:私聊传播淫秽照片将受罚

  第八十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新规删除了传播场景的限制,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所有行为均纳入规制范围,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场景是公开还是私密,只要实施传播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即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也就是说,即使是私人聊天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可以预见,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将进一步有效遏制网络淫秽信息传播,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与公民合法权益。

  扰乱大型活动秩序:可处“黑名单”禁令

  第二十八条:扰乱体育、文化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以前只对扰乱体育赛事秩序的行为作出了规定,而未明确涵盖文艺演出活动。随着此类活动日益增多,公众对相关活动秩序与安全的需求也日益提升。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城市活力的体现,其良好秩序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每一位参与者的自觉维护。

  对活动参与者而言,应深刻认识到,激情表达不能逾越法律边界。一句辱骂、一个危险动作、一件投掷物,不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更会让自己付出被处罚、被禁入的代价。

  对社会公众而言,则应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营造崇尚体育精神、尊重艺术表演的良好社会风尚。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增加了“黑名单”禁入令:因扰乱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活动秩序被处以拘留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演出。若违反禁令强行进入,将被强行带离现场,并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可以看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旨在用更清晰的规则引导行为,用更有力的惩戒守护秩序。

  非法窃听偷拍:设备提供者也要受罚

  第七十条:非法安装、使用、提供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解读: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该条规定的“销售”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售。而对于非法安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构成犯罪,但也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十分严重。如一些旅馆、民宿中非法安装、使用的针孔摄像头偷拍旅客隐私,一些“私人侦探”机构私自安装窃听器窃听他人,但尚未造成构成犯罪的严重后果等,也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此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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