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10月28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重庆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人·年、二档77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缴费标准与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一致。
据了解,今年我市继续加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力度。按照国家要求,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700元/人·年。
在缴费上,集中参保缴费期是从即时起至2026年2月底。其中,在2025年1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2026年1月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在2026年1月至2月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
在待遇保障方面,继续巩固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孕产妇,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住院发生的剖宫产、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终止妊娠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参加居民医保即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保费从统筹基金划转,个人无需缴费。从2026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9856元。
此外,自2025年起,我市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进行办理,线上包括“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支付宝生活号、渝快办、云闪付等,线下则可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办税服务厅、市内储蓄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