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党建是民办教育规范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既能把稳民办学校规范发展的“方向盘”,又为助力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推进器”。
我市正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夯实基层基础,抓实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积极探索高质量党建引领民办教育规范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为推动民办高校党建提档升级,我市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融入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全市民办高校均成立党委,党委书记选派实现了全覆盖。学校党政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扎实推进,党组织政治把关、理(董)事会依法决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照章程执行、师生员工民主监督的内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我市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落实激励约束制度,将民办高校纳入全市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截至2025年3月底,我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获评全国标杆院系1个、全国样板支部21个,市级示范高校1所、标杆院系3个、样板支部28个。建立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对口帮扶、长期协作机制,选派党委书记的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为赋能民办基础教育党建整体提升,我市全面压实区县属地责任,动态监控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情况,印发《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迭代完善中小学校党建质量提升“五双工程”“1+X”政策文件。目前已有1所民办中学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民办中职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95%的民办中小学校单独建立了党组织,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联合成立、上级派入或招聘党员教师成立了党组织;没有党员的,或者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区县教育党工委均及时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
民办学校作为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可以不同,但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上没有例外。我市将民办学校党建和公办学校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坚持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在推动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从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决策监督程序上,将党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机制化,把党的意志体现在办学治校的全过程,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全面实践,推动民办教育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