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我公司受让了重庆银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剥离的对下列借款单位的不良贷款债权及相关从权利(本公告列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
现公告催促下列借款单位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债人尽快向我公司清偿债务本息。若下列借款单位及相应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清偿债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清偿债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重庆市国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