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年一度的“双11”开启,与网购相关的话题再度热了起来。其中,“先用后付”成为焦点。所谓“先用后付”,是一种新型支付模式,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需付款即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
当前,多家电商平台提供了该项服务,允许消费者在一定还款周期内免息购买。但这样的“免息利好”却引发了争议。因为,有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键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不仅如此,众多消费者反映,这项功能的关闭通道十分隐蔽。也就是说,“先用后付”这一功能,看似增加了购物便捷性,却让消费者陷入了“开通容易关闭难”的困境。
对消费者而言,“先用后付”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确实能提升购物便捷性,也能帮助资金一时紧张但有购买刚需的消费者。但另一方面,“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提前消费,容易让人沉醉于“购物的快感”,而忽略“花钱的痛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购买欲望,加剧冲动消费。不仅如此,由于在购物时无需立即支付,消费者一旦忘记还款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可能会面临逾期罚息、信用受损等后果,影响个人征信。
网购,体验是第一位的。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模式,“先用后付”旨在提升消费体验、丰富支付场景。但在实际操作中,电商平台往往忽视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真实感受,利用技术优势自作主张地替消费者开通“先用后付”,导致购物体验大打折扣,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管电商平台可以用技术手段“糊弄”消费者,带来短期内的销售额增长,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忽视消费者感受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削弱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毋庸讳言,“先用后付”不能平台说了算。电商平台理应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先用后付”的决定权还给消费者。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先用后付”既能“一键开通”也能“一键关闭”。只有以诚信为本,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先用后付”成为支付新选择而非“霸王条款”,才能在提升购物体验的同时,点燃消费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