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拟于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在人民大厦召开,会期两天半。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经研究决定,接受人民群众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的第一、三次全体会议,现将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第三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位于人民大厦北侧)。
二、会议主要建议议程
审议《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草案)》《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重庆市开发区条例(草案)》《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民族宗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分别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区县乡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事项。
三、旁听会议报名方式
本次申请旁听会议采取电话报名方式进行,受理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星期一)止;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
报名电话:67678651。
报名资料:有旁听意愿的人员,请拨打报名电话告知本人姓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职业以及通信地址等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料通过传真或互联网邮箱等途径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传真:67678777;QQ邮箱:418851115@qq.com)。
四、旁听会议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旁听会议。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11月22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旁听会议,未收到通知的,不安排旁听会议。
(三)收到旁听会议通知的人员,请于每次全体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旁听地点签到并领取旁听证,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旁听室;会前10分钟将停止签到,不再组织进场旁听。
(四)旁听会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安全规定,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五)申请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51(上班期间),67678661(下班期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