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水果造假的现象:国产葡萄包装成了“日本阳光玫瑰”,便宜的南非橘子摇身一变成了“澳柑”,普通香蕉贴上标签成了品牌香蕉……从国产假冒进口,到高仿知名品牌,再到制售假品牌标签和洋包装盒,一些不法商贩的行径被扒了个精光,其造假售假、非法牟取暴利的嘴脸暴露无遗。
商家爱财应取之有道,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那些干着水果造假的商贩能不懂?太懂了,但就是管不住手、经不起诱惑。在小品《如此包装》中,赵丽蓉老师用亲手写下的“货真价实”,告诉了那些倒腾“宫廷玉液酒”“群英荟萃”的无良商家:做生意不要想着钻营取巧、搞旁门左道,而应当诚信为本、实实在在。
那么,对这些贩卖“水果李鬼”的不法商贩,就没有办法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
从造假源头上说,那些公开制售仿冒外国知名水果标签的行为,已经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尤其是对于一些网购平台上的商家而言,其水果标签、包装的出货量很大,可以说,“一不小心”就会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针对这样的上游渠道,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联合行动,从严从速处理一批,止住上游的制假源头。
从水果商贩角度说,正规商家无比痛恨市场“劣币”,巴不得消费者查得越细越好。而大多不法商家,则心存侥幸,咬定了普通消费者吃不出水果的好坏,就算吃出来,他们也有一堆现成的话术,等着糊弄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果断出手,加强对水果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依法经营的商家,要鼓励他们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进口相关凭证,或告知消费者查询正品的方法;对有不诚信经营记录或被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家,则要加强抽查和监督,或学习一些地方,设置黄牌予以警示。除此之外,监管部门可以在水果批发、集散与零售的重要位置,设置醒目的提醒标识,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让每个消费者都做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守护人,擦亮双眼、揪出“水果李鬼”。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水果造假不是小问题。消费者能享受到优质平价的水果,离不开科研的进展、果农的辛劳、物流的进步和商家的经营。绝不能让水果市场上的几颗耗子屎,坏了全国水果市场的一大锅汤。如果舆论监督、耐心劝导,不能让不法商贩们悬崖勒马,那就让冰凉的手铐,来给他们上这堂商业法治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