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10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清单》),重庆有两项经验入围。
《清单》指出,重庆市发行政府专项债支持城市更新。重庆把政府专项债作为城市更新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强化城市更新项目常态谋划和动态储备,挖掘项目长效收益,做好“肥瘦搭配”,加强各类资金整合投入。如渝中区近三年共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包13个、发债总额83.3亿元,10年至30年期,利率2.71%至3.3%,撬动区域固定资产投资约120亿元,形成投资拉动力,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风貌保护、“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地下管网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此外,重庆通过专业化运营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的做法也得到住建部肯定。《清单》指出,重庆通过经营主体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招商、运营和维护一体化运作,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消费活力。如南岸区开埠遗址公园项目以“保护修缮﹢公共服务﹢活动策划”的方式,对闲置的立德乐洋行旧址等8栋文物建筑、两处历史建筑和2.3万平方米的公共空间进行修缮和活化利用,建设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空间、开放景观阳台等设施丰富公共文化生活,引入研学培训、特色餐饮、文化创意、艺术集市等新型业态,与城市公园有机融合,为市民提供研学、运动、艺术活动等公共服务3000余次,打造城市新地标和消费新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