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学习后付费,学一个星期就能兼职接单挣钱,月保底收入两三千元!”动不动心?如果看到这样的消息,你要小心了。近期,不少人在社交平台上吐槽,自己遭遇了“先学后付”的套路。
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除宣称“先学后付”,商家往往还打着“兼职收入不错”等旗号引诱消费者。当消费者办理“先学后付”分期付款后,不仅兼职收入不如宣传般理想,想要取消也屡屡受阻,还背上了债务,甚至会影响征信,完全就是以往“兼职套路”的“升级版”。
读者爆料
被承诺“兼职月入两三千”
却遭遇“先学后付”套路
读者游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她是河南郑州人,今年20岁。今年3月,通过某社交平台,她发现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的重庆优享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可提供配音方面的学习和兼职机会。她本来就对配音感兴趣,想着学习的同时还能兼职挣点零花钱,便添加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号,以了解具体情况。
游女士和该工作人员的微信对话显示,对方表示可先付100元预定金入学,剩下的学费分12期支付,每期付565元,入学次月支付第一期学费,此后一月一期。他还表示,学一星期后就可以兼职,并反复强调:第一个月保底两三千元外加提成。
之后,双方签署了协议,按照约定,游女士先支付了100元预定金。
“每月的兼职收入根本达不到两三千元,能挣到1000元就不错了。”游女士称,为此,她提出解约,公司却告知她解约就要付违约金,“可明明是他们违约在先,我已经逾期多月未支付,征信还可能受到影响。”
在黑猫投诉平台,涉及重庆优享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诉多达几十条。多名消费者诉称,该公司以播音、配音兼职为由,诱导他们办理分期支付学习费用,公司承诺可先学后付,边学边兼职赚钱,月保底收入两三千,但实际情况却是,要么无法兼职接单,要么工作量不够,并未赚到钱,并且要求取消协议和分期扣款均遭到拒绝。从投诉人群来看,多为大学生群体。
现场走访
公司已停止在注册地经营
监管部门:正跟进处理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重庆优享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位于渝中区经纬大道333号2幢11-3A号,目前为存续状态。但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7月,该公司已被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近日,记者来到该地址发现,该公司在上班时间大门紧锁,公开的联系电话也无法接通。
旁边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已搬离一个多月了,“这家公司以前就是卖课的。”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生辅助服务等。
记者随后将情况反馈给渝中区大坪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经核查,该公司已停止在注册地的经营,如有消费者投诉,该公司有专人进行售后处理,市场监管部门也会跟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对接,跟进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工作人员还表示,市场监督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是为了警示消费者“避坑”。
记者调查
“先学后付”有哪些套路
在各大社交平台,都有不少人吐槽遭遇“先学后付”套路。在黑猫投诉平台,涉及“先学后付”的投诉多达上万条。
记者多方采访调查发现,“先学后付”多面向在校大学生或寻找兼职的人士,兼职工作多涉及图片视频剪辑、播音、配音等,因为打着“先学习后付费”的旗号,往往会让消费者放松警惕,等消费者回过神来,发现已经背上债务。
“先学后付”套路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宣称“零门槛”。多位消费者表示,他们是在校大学生,都是在校园内或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零门槛”兼职信息,主动或被动添加相关企业人员微信后,对方就会发来各种学习课程的宣传海报,并声称“零门槛”也可兼职,且难度不大、上手很快,学会就可接单。
其次,口头承诺“收入不错”。有消费者称,对方一来就会提到兼职接单收入,但不会将收入说得太高。他们的话术往往是“赚五六千不现实,两三千元、一两千元还是有的”“多劳多得”,以此增加“可信度”。但这些内容都来自工作人员发的微信消息,不会将保底收入写进协议。游女士给记者发来的协议显示,内容只有课时费、支付方式等。
接着,进入“正题”。对方开始介绍“先学后付”的模式,往往诱导消费者先付几十元或一百元的预定金或报名费,然后宣称“用赚的钱来交学费”,每月仅需分期支付几百元。一位消费者表示,他遭遇了这样的套路:某公司提供图片编辑兼职岗位,承诺一天接几单,一天下来赚百十来块,但是让他先交39元的报名费,之后每月分期交300元。
当消费者发现,兼职挣不了钱、每月又必须分期支付费用时,就想要解除协议,但要么遭到拒绝,要么需要先支付违约金。
律师说法
引诱办理分期涉嫌欺诈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兴旺律师表示,商家以“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作为幌子,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办理分期,既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消费欺诈。
针对“不履行还款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的问题,潘兴旺律师表示,小贷公司作为放款方,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则会影响个人征信;若没有接入,则没有影响。
为此,潘兴旺建议消费者:
首先,向相关部门或组织举报投诉。收集相关证据,如前期与商家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签约合同等,向工商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消费者协会、黑猫投诉平台等进行举报投诉。
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商家和消费者在同一地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要求警方作出处理。如果对方有教学资质,警方不处理要求协商或诉讼,则可以要求警方出具“警情记录”作为后续起诉的相关证据。
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协议或者合同。教育培训机构以回报为由,未明确告知分期还款的性质,且无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拥有教学资质,致使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消费者可以以被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未实际使用的课程无需支付,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商家无条件不允许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明显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确认格式条款无效,无需承担课程停止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