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加强重大科技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生产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增动能、促治理、防风险的功能,能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力重庆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以知识产权保护“增动能”,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通过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激发企业和个人的研发热情,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持续动力。一是健全原创性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高度重视新技术、新应用的原创性和对专利的保护,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视算法的技术价值和保密属性,将其纳入知识产权客体范畴,促进相关知识信息的开放与传播,并根据不同类型算法的技术属性,分别设计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综合运用包括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在内的多样化制度工具对创新性较强的算法、技术进行保护,同时注重保护的尺度问题,避免过度保护对技术的广泛适用产生不利影响。二是重视专利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供需、价格、金融、竞争等市场调节机制,推动不断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并识别出管用、好用的成果。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市场薄弱领域和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产出更多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科技成果。此外,还要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使第三方评价真正发挥“第三方”作用,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服务。
以知识产权保护“促治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通过良法善治构建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可以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和企业投身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构建专利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论文发表、发明披露、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签订、奖酬分配等管理制度,实现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工作架构,设置专职技术转移工作岗位,根据单位科技成果的情况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者委托社会机构管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及对外转让。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发布,对科研成果信息进行分类、筛选、整合,强化科技成果集成化管理,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推介常态化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水平。二是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非诉纠纷解决机构遵循统一的程序和标准,减少不同地区和机构间的处理差异。推进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网格化布局,确保知识产权纠纷在最接近发生地的机构得到及时处理,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了解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构的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以知识产权保护“防风险”,夯实科技创新的坚强保障。加强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应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立法,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尤其要对生成内容的法律性质、内容获取的正当性边界、保护期限等基本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分别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设置新一代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侵权人损害赔偿力度,增加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增动能、促治理、防风险,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激励创新的同时保障技术的合理流通和应用,不断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3AFX018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