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首席记者 周尤 通讯员 杨伟)“现在是禁捕期,我们每天都会采取‘流域巡航+视频巡查’方式,对川渝两地长江毗邻交界水域开展常态化巡逻和监督检查。”近日,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永川区纪委监委、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来到江津区石蟆镇川渝禁捕工作站,现场督查三地联合加强长江生态保护情况,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像这样的跨区域联合监督,已成为三地纪检监察机关共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常态。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禁钓期,今年是长江禁渔全面实施的第四年。近年来,江津、永川、泸州三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大力推进生态联防联控,强化三地联合监督协作,定期开展长江交界水域治理监督检查,探索形成了相互协助、多方协同、三地协作和监督互动、线索互移、案件互办、经验互鉴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生态保护格局。
在三地纪检监察机构的联合推动下,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聚焦打击非法捕捞、整治“三无”船舶、查处制售禁用渔具、打击非法交易渔获物等专项重点工作,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形成“禁渔打非”合力,先后推动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与泸州市合江县、永川区签订三地长江交界水域“禁渔打非”执法检查协作协议;推动江津、永川、泸州三地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参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推动三地海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定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起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据悉,今年以来,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毗邻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次,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查办违法案件2件,依法打击违法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