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制度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简称,是中国特色的宪法法律监督制度。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2015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近年来,重庆坚持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摆在突出位置,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3月28日,《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出台,将于6月1日起施行。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和优化升级,在线展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7400余件。同时,打造“规范性文件融e查”典型应用,搭建起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督平台。
“点亮”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庆辨识度,推动备案审查制度提质增效的背后,是重庆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的新发展、新突破,也是我市在探索实践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的生动缩影。
牵头形成地方人大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2023年以来,重庆人大与浙江、广东、宁夏人大结对开展地方备案审查条例示范立法,为地方提供参考借鉴。
重庆人大通过组建立法专班、总结实践经验、强化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牵头合稿形成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方人大抓紧制定或完善本地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重庆等四地提供的参考范本一并送地方人大借鉴。
3月28日,《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获表决通过。为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全市备案审查整体质效,我市首次编制出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划(2023—2027年)》。这也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层面出台的首个备案审查工作规划。
备案审查五年工作规划明确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监督功能显著增强等总体目标及衡量标准,并分解细化为5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2023年,已启动12项重点任务。
扎实开展乡镇“红头文件”集中清理审核
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打通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等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标志性亮点之一。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推动健全报备机制,巩固拓展备案范围。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江津、秀山等地启动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同时,有序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向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报备。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乡镇“红头文件”,群众关注度高、经常接触,但现实中乡镇规范性文件常存在清理不及时、有的已过有效期等问题。重庆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触角向乡镇延伸,以乡镇规范性文件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展示为抓手,扎实开展了集中清理审核等工作。
经清理,对1673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已过有效期或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文件,不再通过数据库对外集中展示。针对260余件乡镇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实质性审核,对现行有效的乡镇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展示。
在线展示各类规范性文件7400余件
2022年9月,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线运行。目前,数据库已收录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人大、行政、监察、司法规范性文件7400余件。
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运用创新举措和创新方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基础工程。自202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第一期)建成的基础上,部署推动重庆等四地作为试点省区市,开展省级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迭代升级数据库。升级后的数据库,更好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更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数据库上线以来,访问量已突破155万人次。同时,数据库经改版升级,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业一键查询,进一步强化了监督。
同时,我市还按照“一件事”思维开发了“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该应用系统涵盖文件制发全过程管理、备案审查全要素监督、监督复盘全链条评价3个多跨场景,实现对全市各级人大、行政、监察、司法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多要素协同处理和在线监督。
这样的探索创新在重庆还在不断延伸。当前,市人大常委会正联动西南大学共建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该中心将聚合市内外专家学者,构建“三所一基地”,重点做好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常态化提供业务咨询并开展协助审查等。
在探索实践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我们将立足职能抓实备案审查主业,进一步推进市、区县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落实,并在探索实践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4年,我市将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做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让备案审查更有力度、更具刚性。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施行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打造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深化衔接联动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持续优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与区县人大的工作联动,推动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