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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建立基层财力保障体系,推动财力性转移支付适度向困难区县倾斜,适度扩大“三保”重点关注区县范围,“三保”财力补助较上年增长26%,有力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建立“三保”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预算审核、压力评估、重点关注、倾斜补助、专户调度、跟踪监测、兜底救助等全链条管理,压实区县保障责任,兜牢“三保”底线。建立财政运行动态监测机制,实时监测区县财力、库款保障、债务风险,动态掌握区县“三保”运行情况,每月摸排区县人员工资、基本民生等政策兑现情况,对“三保”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年初实施预算公开评审,联合市人大提前介入预算审查,在预算源头把好关口。年中严格履行预算追加程序,严控新设重点专项和重点专项增支。年底实施“零结转”,统一收回未执行完的预算。扎实开展支出压减专项行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出行标准,持续强化出国出境审批管理,严控新增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总额,清理整合重点专项,对绩效水平低、项目编审质量差、预算执行进度慢、未达预期目标的按比例压减,全市压减支出55亿元,腾退财力用于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实事。
2023年,为完整反映大事要事等财政保障情况,以上全市财政投入为汇总数据,部分资金存在交叉。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服务代表委员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以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自觉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善工作报告制度,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债务管理等事项,回答询问、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完善预算公开评审机制,邀请市人大专家参与年初和年度中预算公开评审,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主动对接人大联网监督系统,运用线上、线下监督平台,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持续推进预决算、财税政策、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公共财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2023年财政办理代表建议425件,政协提案328件,满意率和时效率均为100%。代表委员们关于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加大基层财力保障、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高地等建议,已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四是完善服务代表委员机制。按照“注重日常、主动沟通、统筹协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服务代表委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片区座谈、专题调研、定期走访、寄送资料等措施,主动向代表委员报告财政落实重大政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的情况。2023年配合财政部召开2场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配合市人大召开4场全市人大代表片区座谈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一些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导致资金闲置,政策效应未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仍需提升,一些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开展不实,绩效目标设置偏低,没有体现“跳一跳、够得着”的要求,导致投入产出率不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管理不够到位,一些资产处置后收入未及时缴库,一些单位房屋资产长期闲置。财会监督工作力量薄弱,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同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渐上升,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是改革攻坚突破的奋斗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加大,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国内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制度优势、市场优势、产业体系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等持续巩固,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支撑。重庆迎来了国家战略叠加的机遇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带来了政策利好、项目利好,增强了发展势能、奋进动能。经济是财政的源头活水,全市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为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当前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稳固,财政运行面临不少困难。从财政收入看,增速放缓,新增可用财力有限。由于大规模留抵退税的低基数效应消退,税收增幅将回落至中低速水平,大体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非税收入主要依靠资产处置带动,挖潜增收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土地出让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财政支出看,需求较多,平衡压力增大。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需要加大财力投入;补齐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加大资金保障;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需要加大转移支付。总体预判,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财政运行压力较大,要做好思想和工作上的准备。
(二)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重庆,努力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实施政策,保障重大战略落地。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推动国家战略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要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规范财政收支行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共识。三是要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持续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跟进落实“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举措,加快财政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与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四是要防范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应对基层“三保”、政府债务等风险隐患,持续整治规范财经秩序,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支出方向。
按照预算法规定,区县预算由区县人民政府编制,报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2024年区县预算仍在汇总中,以下仅为市级年初预算安排数。
1.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安排680亿元,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布局和城市功能拓展,继续做好成渝中线高铁、渝昆高铁、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以及重庆东站等在建项目资金保障;支持实施成渝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加快推动轨道交通在建线路等项目建设;支持建成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推进重庆新机场前期工作;持续推动黄桷沱大桥、白市驿隧道等路桥隧项目建设;促进成渝中部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支持万达开一体化、万开云同城化等。安排7亿元,支持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智融惠畅”工程,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扩面降费让利,加快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爱尚重庆·渝悦消费”等系列活动,围绕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品开展刺激消费活动,支持打造国际会展名城、国际美食名城等。
2.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安排30亿元,支持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推进“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办好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建设“渝才荟”数字平台;支持国家实验室重庆基地落地见效,稳步推进重庆实验室建设;聚焦汽车核心软件、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领域,实施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孵化培育创新主体;支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持续推进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安排52亿元,支持构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稳产促增、推广应用,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提档升级,落实新材料产业投资奖励政策,深入实施软件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支持生物医药、页岩气、卫星互联网、功率半导体、新型储能等产业集群发展。安排20亿元,加快数字重庆建设,围绕“1361”整体构架,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保障市级部门应用开发和迭代升级,丰富六大应用系统,打造基层智治体系。安排10亿元,壮大数字经济,落实“技改9条”“技改专项贷”等政策,推动“数实融合”,加快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产业数字化新生态。安排5亿元,实施“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计划,持续支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3.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安排20亿元,深入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支持提升通道运输能力,推动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班车等提质上量,保障中欧班列(成渝)稳定畅通,支持新开、恢复和加密重要国际客货运航线,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三级物流节点网络,持续完善通道枢纽功能。安排4.6亿元,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帮助外经贸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和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等。
4.推动美丽重庆建设。
安排71.6亿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市内19条河流和跨省补偿机制落地见效,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中心城区污泥运输处理;引导区县开展企业尾气排放提标改造,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治理修复;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助力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生态环境“以奖促治”。安排42.5亿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安排5.6亿元,提升环境保护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能力建设,支持蓝天保卫战攻坚保障与执法监测、国控考核重点河流水质状况评估、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与盘查、生态环境领域科研项目等。
5.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安排56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深化鲁渝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安排51.1亿元,守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大户等财政奖补政策,推动粮食、肉蛋奶和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安排157.7亿元,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奖补等政策,支持重点水源工程、农村供水设施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安排23亿元,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智慧农业建设等。
6.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安排4.9亿元,保障全市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安排4.4亿元,支持西部国际传播中心建设,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和城市影响力;推动市级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实施文艺精品原创工程,支持文化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安排2.7亿元,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建设,加强巴文化遗址考古和研究,做好三峡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安排3.6亿元,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市民健身房,支持举办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助推铜梁龙足球队冲入中超,开展各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等。
7.加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安排40亿元,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支持、援企稳岗等政策,加强就业与产业协同,培育壮大新就业形态,确保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安排590亿元,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兑现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发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安排58亿元,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程序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待遇发放,加强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和权益保障,兜住民生底线。安排46.5亿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
8.推动教育强市建设。
安排91.4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普通高中特色高质量发展,引导区县发展特殊教育、专门教育等。安排22.7亿元,实施职业教育提质领跑行动,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推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安排11.3亿元,助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发展,支持优化院校结构、提档学科专业、培养创新人才等。安排42.4亿元,落实高中、中职、高校等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覆盖。
9.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安排134亿元,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确保医保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安排42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安排11亿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医学科研等。安排9亿元,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保障市急救中心、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支持婴幼儿照护能力提升计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为全市适龄在校女学生免费接种HPV疫苗。
10.保障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
安排52.5亿元,支持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涉毒、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支持“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加强公安机关装备建设;支持150个乡镇(街道)推进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安排88亿元,保障全市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提升依法办案能力;支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改造、强制隔离戒毒等,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安排612亿元,加大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区县增强财力水平,重点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财力较为薄弱的区县倾斜,提高区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2024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1.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支撑体系。
优化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增强政府预算收支完整性,推进“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统筹用好结转、结余资金,优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大力盘活房屋、土地、大型仪器设备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发挥现有财力的集聚效应。加强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综合运用资产证券化、公募REITs、特许经营等方式,拓展市场化筹资渠道,发挥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深化部市合作、央地合作,加强政策对接和项目储备,争取中央在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方面的支持,发挥国家战略的带动效应。同时,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对接平衡,精准高效调度项目资金,解决“钱等项目”错配问题,提高政策和资金效益。
完善经济税源培育机制。强化高质量培育税源意识,推动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稳定重点税源。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孵化,建立“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培育新兴税源。坚持“亩均论英雄”,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加快发展产业集群,把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评价指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壮大集群税源。
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市与区县收入划分,合理确定市与区县各税种分享比例。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晰界定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完善市与区县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优化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开发区财税扶持政策,增强市级重点开发区造血能力和发展能级,助力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
2.健全完善全过程高效能财政治理体系。
加快财政数字化改革。推动“财政智管”应用上线运行,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度分析财政数据,智能管控财政业务,力争全市所有区县、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逐步实现财政业务“一网统管”、财政运行“一屏统览”、资金流向“一键追踪”、财政工作“一体监督”。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时共享建设成果,建立一本真实、清晰的“明白账”,助力实现“整体智治”。
健全过紧日子常态长效机制。增进全市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共识,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继续压缩因公出国、展会论坛等公务活动经费,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不低于10%。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规模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严禁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租用及装修改造。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清理整合低绩效专项资金,压减低效无效投资项目,及时回收沉淀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用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树牢综合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力争财政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完善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提升政策和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围绕财政投入产出绩效,在部分行业领域率先建立“预算编制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评价量成本”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聚焦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决策部署,强化横向部门联动、多级财政协同,开展重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优化项目设置和预算规模,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聚焦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注重减负增效,严格实施“承诺制”,积极倡导“预付制”,加快采购合同支付进度,帮助企业增加现金流、稳生产促发展。聚焦支小支微,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小额项目原则上100%、大额项目至少30%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强化数字赋能,加力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网上交易,方便供应商参与投标,提升采购效率,降低参与成本。
3.健全完善重大风险动态感知防控体系。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落实“三保”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区县“三保”预算前置审查、资金专项拨付、定期统计监测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区县转移支付,“三保”补助继续保持较高增幅,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动态监测区县“三保”运行,实时预警区县“三保”风险,精准掌握区县财力保障、库款保障、新增暂付款、调入资金等情况。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三保”风险应急预案,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妥善处理,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严防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协同协作,压实各方责任,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变动统计监测,开展区县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督促区县化解存量债务,有效管控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建立到期债务台账式管理机制,定期排查债务违约风险隐患,确保不断链不爆雷。
加力加效推进财会监督。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实施好“贯通协同”“数字监督”“固本强基”三大工程,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聚焦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财政财务会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广度和力度,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2024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587亿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550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3690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27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62亿元,增长11%。加上上解中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415亿元后,支出总量为6277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80亿元。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166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547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87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0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547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3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年结转1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4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14亿元后,支出总量为146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73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1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0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3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1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结余131亿元。
(二)市级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68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550亿元,增长3.7%。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区县上解、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303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900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15亿元,增长6.4%。加上市对区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解中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等2085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900亿元。
(1)市级重点支出项目预算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亿元,增长1.7%。公共安全支出117亿元,增长4.6%。教育支出168亿元,增长6.8%。科学技术支出37亿元,增长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增长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亿元,增长4.8%。卫生健康支出208亿元,增长4.7%。节能环保支出55亿元,增长4.1%。城乡社区支出86亿元,增长7%。农林水支出46亿元,增长84.8%。交通运输支出165亿元,增长3.2%。产业发展支出58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粮油物资储备四个科目之和),增长3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亿元,增长0.6%。住房保障支出45亿元,增长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亿元,增长3.7%。
(2)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63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7亿元。
(3)市级预备费安排30亿元。预备费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市级支出和对区县的转移支付。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83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138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267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6亿元。加上市对区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185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267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上年结转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1亿元。加上补助区县、调出资金2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43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和还本付息安排。
2024年,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到期政府债务还本需求,全市政府债券计划发行15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50亿元,主要是用于市级重大项目建设83亿元、区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367亿元;再融资债券1114亿元,主要是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149亿元,付息支出安排404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377亿元,付息支出安排112亿元。
待财政部正式下达2024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批准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后,全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和支出安排将相应做出调整。
上述支出方向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唯实争先、拼搏奋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更加强大的巴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