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诗集《支撑》,深感作者朱传富从骨子里热爱诗歌,对诗歌敬畏,对艺术和美亦有自己执着的追求。作者提倡“写作时,努力把自己摆进去,写日常生活,写自己的经历”。这正是新的诗歌美学发展潮流的重要方面。我把这种注重个人生命体验,并以此写出人生哲学的写法称为“涉我”诗写。
其实当下写作现场很多诗人都自称为“先锋”诗人,我看来有两种分流:一是学院式先锋,二是世俗式先锋。有的偏向于对西方现代诗歌美学的借鉴和承袭,以体现其现代性,有的偏向于日常化生活碎片的写作实践,强调生命在场。我认为无论哪种写法,只要是在一段时间内引领了诗歌美学潮流,或者即将引领某种诗歌美学潮流的写作,就可以称为“先锋”。所谓“先锋”就是潮头处境和领先状态,是先行者(先行理念的践行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作者虽然自认为不是几次诗歌新浪潮的参与者,只是他没有在那些时候进行创作和发声,并不意味着他的写作理念和手法是落后的。相反,他是先行理念的践行者。是“涉我”写作的推崇者,是用生命主体的真切体验写诗的人,是写真诗的人,是有生活底子的诗人,是有根的诗人,是有“支撑”的诗人。
首先诗人在诗中向我们呈现了血脉相连的精神原乡。亲情的河流之上流淌着诗歌,诗人控制着这深情的河流,用低声部的语调驾驭着高声部的内心呼啸,进而抵达深邃,获得穿透感和镂刻感。诗人来自重庆垫江,远离故乡,多年后重新审视和回望,会获得更多的关于生命成长和乡愁记忆的深刻感悟。如果说故乡孕育了生命形式的孩子,那么多年后,故乡就孕育了精神形式的诗人。从一个孩子到诗人,其中几十年的时间淬炼,会让诗人抒写时多了许多感喟和思考,自然就会增加诗歌的深刻性和凝重感。诗人和故乡的距离,更利于诗人打量和回护故乡,并在语言中重现和重塑故乡。
于是,诗人要从《欲归》的黄葛树写起,从生长这些标志性树木的“栗树场”写起,写到祖先和父母,写到自己落叶归根的心理。诚如《支撑》中所写:“这让我想起父亲张开的双臂/护着我第一次攀爬梯子/我的每一次晃动/把他像木偶一样牵扯和摆布/当我费力登上每步梯子/他总是表现喜出望外的神情。”是的,父亲是诗人的支撑,故乡是诗歌的支撑,这样诗人才得以行稳致远,诗歌得以丰沛绵延。
诗人离开故乡多年,在城市生活和工作。城乡二元之间,必然要经过心理上的二者融汇和身体上的两端连接,这个过程漫长而辛苦,幸福而温暖。为此,诗人从精神原乡出发,而又在灵魂里携带着一个原乡,抵达陌生的都市。诗人不仅在逐渐消隐的故乡寻找到诗的存在,还在栖身的都市找到诗的现场。诗人将光芒般的原乡移动到更阔大更具有现代性的场域。这是故乡和故城,老家和老街互相之间诗意的位移,情感的对接,思想的置换,从而为诗人拓展了更大的可能性空间。
诗人的写作是以“我”为主的,是个人化经验的普遍性表达,是私密性生活的敞开性呈现,是“我”的语言符号化,是“我”的永续性存储,“我”在移动,在变幻,那么诗歌的发生地和发生时间都在变化,时空必然要拉开,才得以体现诗人的丰富和诗歌的丰裕。诗人来到了城市,花了很多年,完全融合,其中产生了许多个人化体验,诗人把它们变成了诗句。在人生的下半场,诗人的生活中多了许多规则和理性。
于是,诗人继续在下半场行走,无论是《单向行走》还是《反向行走》都是为了精神的抵达。
虽然行走中免不了惆怅,但是也有美好值得回味。在都市生活中,诗人更多地思考了命运,将自己置身于更辽阔的叙写背景中。这种“我”其实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小我”,而是一种诗歌美学意义上的书写策略,从个人经验中提炼出读者的需要,把自我和他者融入一起,从诗歌接受美学的层面达到好的效果。并且,“我”与社会紧密相连,小人物和大时代浑然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时代在前行,个体在成长,“我”在诗写中得以修炼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