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经验做法
1 | 深化市场准入“异地同标” |
2 | 健全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
3 | 推动公平竞争制度协同 |
4 |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
5 | 共建城际交通网络 |
6 | 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
7 | 协同提升物流网络运营能力 |
8 | 搭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9 | 探索建设用地统一管理机制 |
10 | 促进劳动力和人才自由流动 |
11 | 推进区域金融改革 |
12 | 打造技术服务市场 |
13 | 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
14 | 加强能源环境领域合作 |
15 | 开展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 |
16 | 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类规定做法 |
17 | 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 |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唐琴 实习生 宋雨嘉)1月4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4大领域17条经验做法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宣传推广。
在共同完善市场规则方面,川渝深化市场准入“异地同标”,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川渝通办”,发布首批7项川渝“一件事一次办”、34项“免证办”;健全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成立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法院——成渝金融法院,设立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渝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公平竞争制度协同,针对新型疑难案件,互通裁量标准,联合立案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20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同步互认平台,推动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
在共同完善市场设施领域,川渝共建城际交通网络,16条川渝省际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成渝中线高铁24个先期开工点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成达万高铁7座隧道顺利贯通;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组建长江上游港口联盟,优化长江上游分段通航标准,形成以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核心,以新田港、龙头港、泸州港、宜宾港等为骨干,其他港口共同发展的港口集群;协同提升物流网络运营能力,共同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共同运营中欧班列(成渝),共同出资建设万州新田港二期工程,物流网络覆盖119个国家(地区)393个港口;搭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打造“川渝共同产权市场互联网平台”,累计成交项目3万宗、交易额2111亿元。
在共同促进市场流通领域,川渝探索建设用地统一管理机制,川渝高竹新区连续两年单列下达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促进劳动力和人才自由流动,“重庆英才服务卡”与四川“天府英才卡”实现7488名高层次人才互认,在川渝毗邻地区共建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强化区域金融风险联防联控,24家保险机构提供异地出险赔付服务;打造技术服务市场,上线“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整合开放大型仪器设备超1.3万台(套);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依托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构建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交易生态体系,累计实现数据交易超3亿元;加强能源环境领域合作,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
在共同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川渝开展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建立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2023年累计开展综合执法协作28次,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65条;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类规定做法,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做法,废止或修订政策文件221件;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倾斜照顾本地企业行为。